嫌做窗帘生意来钱太慢,竟联手用色相诈骗老年男子,一对在宁的湖南籍表姐妹昨日被南京检方提起公诉。
现年36岁的陈某是湖南浏阳人,2001年随丈夫来南京打工,后在光华门外某装饰城租了一间店铺,专做窗帘加工生意。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因为竞争太激烈,店里的利润大幅下降,陈某为此很是焦急。
2004年春节,陈某回老家探亲时,与表妹任某谈起此事,任某开玩笑说:“既然生意那么难做,那你还不如在南京搞个有钱男人呢。”陈某听罢,半真半假地说:“我年龄大了,这事得你这样年龄的人做起来正合适。”任某随口答道:“行啊,我们俩一起搞吧。”
2004年4月初,任某到南京来玩时,两人再次聊到了这个话题。陈某提出,住在装饰城附近的56岁丧偶老人闻某为人忠厚,“可以先试试他”。几天后,由陈某牵线,任某与闻某相识。此后任某经常到闻某家帮他料理家务,并主动示好,两人很快就越过了普通朋友的关系。
2004年6月底的一天下午,任某突然拿出一张医院的诊断证明,告诉闻某:“医生说我得了性病,一定是你在外面乱来传染给我的,你要为我负责。”闻某大呼冤枉,但任某却又哭又闹地找来陈某,陈某以“娘家人”的姿态为其“主持公道”,要闻某先付3000块钱医疗费,闻某只得硬着头皮答应了。
这之后,任某一会儿说要做手术,一会儿又说要回老家休养,每次都要跟闻某要2000元-4000元不等的费用。只要闻某稍有不满,陈某就会过来“警告”他。就这样,闻某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竟被这对表姐妹合伙敲诈了3.7万元钱。
2004年12月7日晚,当任某再次来索要“营养费”时,忍无可忍的闻某只得报警。
【来源:现代快报;作者:丁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