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8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这一举措意味着未来将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业内专家分析,尽管启动上市公司回购机制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过程,但目前的市场环境并不理想,实施流通股回购还存在三大障碍。
按一般市场规律,当上市公司感觉自身股价过低或者明显贬值的时候,会自己出钱回购一部分股票进行注销,这样“瘦身”产生的结果是,股本减少,每股的投资价值得到提升;筹码减少,二级市场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尤其在目前的千点市场中,将近200家上市公司的股价已经跌破每股净资产,已经处于价值低估的状态,如果启动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机制,可有效地扭转交易低迷状态。
在海外成熟市场,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都是在全流通和做空机制的条件下操作的,中国股市显然无法照搬和模仿。业内专家分析,尽管启动上市公司回购机制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过程,但目前的市场环境并不理想,实施流通股回购还存在三大障碍。
首先是法律上有冲突。《公司法》明确规定“禁止上市公司买卖自己的股票”,实施回购是违背该项规定的,这就需要对公司法进行修改,扫除法律上的障碍。
其次是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这也是人们最担心的根本问题,其实许多上市公司一直在隐性或者变相回购自己的股票,如果在公司治理环境没有改善的前提下打开政策绿灯,有可能出现一些混乱现象: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是否真实、操作过程中会不会出现老鼠仓、信息披露上能否恪守诚信等。由此,一些业内人士提出了“好人回购”的建议,就是将回购的门槛和标准设定明确一些,将一些问题公司排除在外,以避免二级市场的风险和波动。
最后是非流通市场带来的障碍。在没有实现全流通的市场里,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中间实施回购注销流通股,给人的感觉更像“国有企业的变相入市”,这显然与目前的政策趋向背道而驰。有分析认为,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中实施,即在实现全流通之后再允许回购。(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