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六月七日电(记者耿军许晓青)台湾“国民大会”今天以两百四十九票赞成,四十八票反对,投票通过“修宪案”。
台湾“国民大会”今天在台北阳明山中山楼召开全体会议。上午九时会议开始,大会轮值主席、民进党代表叶菊兰邀请“立法院”副院长钟荣吉上台说明“修宪案”。下午一时,会议继续进行,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修宪案”进行表决。
五项“修宪”重点是:
一、“立法委员”席次自第七届起由现行两百二十五席减半为一百一十三席。
二、“立委”任期由三年改为四年。
三、“立委”选举改为单一选区两票制。
四、废除“国民大会”,改由公民复决“宪法”修正案。
五、“总统、副总统”弹劾改由司法院大法官审理。
这次“国民大会”代表总数为三百人,今天出席领票的有两百九十八人。按规定,“立法院”向“国民大会”提出的“修宪提案”,须经“国民大会”代表总额四分之三以上同意通过,也就是三百名代表中要有两百二十五人以上赞成才能过关。
台湾各政党对此次“修宪”持不同态度。五个赞成修宪的政党为:民进党、国民党、公民党、农民党、中国民众党,他们共有二百四十九名代表。七个反对“修宪”的政党或联盟为:台湾团结联盟、亲民党、无党团结联盟、建国党、新党、王廷兴等二十人联盟、张亚中等一百五十人联盟(民盟),他们共有五十一位代表,在今天的投票中有两人未领票、一人投废票。
在今天的投票中,一百一十七位中国国民党籍代表和一百二十七位民进党籍代表全都投了赞成票。投入投票的最终结果是:“赞成”两百四十九票、“反对”四十八票、废票一票。“修宪提案”获得通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