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7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新版高教自考教材刚刚面世一个月,就被不法书商孙敦胜等12人疯狂盗版了近30万册。继不久前孙敦胜等人被海淀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6月4日,教育部考试中心又对孙敦胜等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人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据悉,国家行政机关以法院刑事判决书为依据,向被告人提起民事赔偿要求目前还比较罕见。
教育部考试中心说,其是教育部指定承担教育考试专项职责任务的教育部直属单位,并具有部分行政管理职能。从1997年开始,考试中心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名义组织国内高校优秀教师,编写了全国统一使用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使自学考生能够通过业余、自学尽快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达到国家学历要求。考试中心拥有《大学语文》、《综合英语》等全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的著作权。
2004年5月,原告接到社会举报,在本市海淀图书城籍海楼108号经营的“学生之友”书店销售盗版图书,其中以销售盗版自学考试教材为主。后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004年6月29日,“学生之友”书店的经营业主,即被告孙敦胜、秦艳清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并在两被告住所查获盗版图书125907册,其中原告拥有著作权的自考教材共计55种,计97681册,总金额为1956644.3元人民币。日前,海淀区法院在审理此案后对其中二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基于以上事实,两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考试中心的合法权益,所以起诉要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李罡、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