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日电 从1月18日投资近千亿元的30家大型建设项目的公开被叫停,到4月13日圆明园防渗工程环评听证会的召开,国家环保总局这个软“局”终于挺起了腰杆。《法制日报》今天刊载专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的文章,解析“环评风暴”后环保总局将何去何从。
正常的执法监督取代“风暴”说
同环境污染较量了20年的解振华,说起目前中国的环境状况依然是报忧甚于报喜。他说,目前中国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已经大大超过了环境的承载能力。
文章说,解振华算了一笔账,同等单位GDP的增长,中国一些主要的污染指标,比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强度是发达国家的8到9倍。发达国家在100多年的工业化过程中遇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集中显现。一方面是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另一方面又要面对犹如“韭菜”一样的环境违法企业。解振华说,是因为这些违法企业如同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在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支持下,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新账”、“老账”一起算,算“老账”继续严打,不欠新账,就得在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认真执行上做文章。解振华称,这就有了今年初叫停30个大项目以及圆明园听证会。
文章认为,这两个大动作赢得了公众以及社会各方的极大赞誉,被誉为“环评风暴”。对此,解振华展示了一个环保执法者的平常心。:“风暴”这个词是媒体加上的,我倒不认为是什么“环评风暴”,这就是一次正常的执法监督。
国有大企业应带头守法
解振华说,去年我们取缔关停了6400多家违法排污企业,关停这么多的企业应该说影响很大了,但为什么还没有关停这30个大项目的影响大呢?就是因为这30家企业规模大,有的一个项目投资就达几百亿。30个大企业的例证说明,大企业是否带头守法影响重大。
解振华透露,环保总局曾发布消息说,中国的环评执行率达到90%以上,但实际上,如果以必须做环评的建设项目为基数来计算,环评的执行率只有40%到50%。
解振华认为,大企业应该带头遵守法律。国有大企业带头守法,就能带动其他企业。而如果环保部门只打小企业,公众不服,社会不服。只有敢于向包括国有在内的大企业动手,敢打大的违法企业才能显示环保执法的公平、公正,才能更有教育寓意。
环境经济政策亟待法律固定
文章指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中国环境执法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痼疾。怎样解决这一问题?解振华从环境经济政策入手,到制定法律法规落脚,开出了一个全新的“药方”。他说,在污染治理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运用这些环境经济政策。
解振华说,过去我们行政执法多,使用经济杠杆不够。应该更多地用经济的手段治理污染问题。比如,要实行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谁污染,谁就要负责治理。没有技术不怕,拿得出钱也行。这样就把原来一方治污转变为多方治污”。这样的经济政策必须在法律上有所体现,也就是说最终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把经济政策固定下来。对此,解振华特别举例说,去年修订的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就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这样一个环境经济政策修订到新法中去了,在新法中规定了生产企业有责任回收废物。
文章指出,目前,违法企业之所以不去治理污染,弄虚作假,主观上是因为法律对它们的制裁太轻,执法的力度还不够;客观上,环保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只有罚款的权力,而限期治理、停产整顿的权力都在当地政府,如果当地政府认识不够的话,违法企业就难以得到应有的处罚。这也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解振华说,在去年修订的固体废物防治法中,已经把限期治理的权力给了环保部门,但这只限于固体废物,国家环保总局拟在今年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和以后修改的环保法律中,也增加这个规定。此外,环保部门还应该有对违法者更具威慑的权力,这样才能对违法企业起到震慑的作用。
解振华说,在期待环境经济政策及早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将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查处一批没有经过环评和环保审批、违法违规上马的项目,按照法律停止其建设;同时,区域、流域开发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没有经过区域、流域整体开发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将不予受理。重大敏感的项目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要实行公示和举行听证会。(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