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小女孩一句不经意的稚语,让她警觉的祖母怀疑报警,禽兽“阿公”覃庆安还差点成了漏网之“鱼”。5月27日,这条“鱼”被广西象州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现年50岁的覃庆安系荔浦县修仁镇四育村石干屯人,几年前来到象州县中平镇中平街上租房编织草帽出售为生。今年1月27日下午5时许,该镇58岁的妇女李某和7岁孙女阿娟(化名)上街赶圩,当祖孙俩走到中平街覃的租房门口时,阿娟突然指着屋子里正在织草帽的覃庆安说:“那个阿公颠颠的,屙尿给我。”乍听孙女一句稚语,祖母李某大吃一惊,怀疑其中必有问题。为了不打草惊蛇,李某不动声色拉上孙女悄悄回家。回到家后,李某再次询问孙女是什么回事。孙女便将织草帽的“阿公”在上个星期天的中午如何“动”她的经过讲了一遍。末了,孙女还说,那个“阿公”还不许她讲出去,如果讲出去就打她。李某认定孙女遭到了色狼“阿公”的侵犯,赶忙向中平镇派出所报案。民警立即赶到覃的出租房将其抓获。
覃归案后交待,1月23日,小女孩路过时看到他在织草帽,便好奇地进了他的租房。见小女孩独自一人,他顿生邪念向小女孩伸出了魔爪。
象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庆安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从重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作者:陈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