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7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卫生系统昨天召开2005年卫生工作大会,明确医院中医药收费比例和收费准则,今年北京三级综合医院向患者开药方售药的收入不能超过医院总收入的48%.卫生局公布四项整治措施严限医院乱收费、随时查处医生开“大药方”抬高药价,最大限度缩小“医药养医”的生存空间。
市卫生局长称,医院乱收费“触目惊心”
昨天,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向与会者公布一组被他称为“触目惊心”的数据:2004年,国家审计署抽查北京地区10家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收费项目,发现违规向患者多收费用1189.96万元。其中,医疗检查自立名目、自立标准、重复检查等乱收费858.02万元;药品未按规定降价、无依据收费等乱收费331.94万元。
具体到每家医院,金大鹏痛陈:一家医院一年内多收296例手术病人的点名手术费5.67万元;一家医院重复收取或在没有任何抢救病历记录的情况下收取2494人次的抢救费29.88万元;一家医院未按儿童实际用药剂量收费,多收药费166.52万元;某医院违反核磁共振检查项目只能按每人次收费的规定,对同一病人在同一时间检查时按不同部位分别收费,2003年,这家医院22%的核磁共振检查是重复2次以上收费,多收金额17.01万元。
北京将再度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
市卫生局指出,要降低药品价格、降低一次性高价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降低药品差率,提高技术劳务性收费。
对此,金大鹏明确,今年全市三级综合医院药品收入占医药费总收入的比重必须降到48%以下,专科医院药品收入所占比重降到62%以下,中医医院药品收入所占比重降到66%以下。
另外,今年下半年,市卫生局还计划再度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防止其中出现新的腐败源,大幅度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降低患者的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
医院须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
针对医院乱收费现状,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出台整治医院乱收费的四项举措,包括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等。
患者对清单提出咨询,医院必须解释
首先,今年北京市卫生局要求全市每家医院必须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向每一位住院病人提供详细的费用明细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医械材料,都将逐笔登记,确保医嘱与住院费用清单相一致。
金大鹏还强调,“药品清单要详细说明每一种药品的规格、数量和单价”。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咨询时,医院必须给出明确解释。
其次,每家医院须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在医院内部巡查,专职价格管理人员随时发现不合理收费随时纠正;市卫生局还要求,价格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和院内价格举报电话应24小时在门诊大厅的显著位置公布;对于就诊者反映集中的医药诊疗价格问题,医院领导应设立“价格接待日”,与质疑“医院收费不合理”的群众面对面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医院不合理收费严重,卫生局将公示
此外,从今年下半年起,北京市及各区县卫生局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对医疗机构价格执行情况的监查机制。对擅自增设、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随意加收不合理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随时查出随时处罚。
对于不合理收费严重的医院,卫生局将进行公示,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最后,市卫生局将继续以各种教育形式,杜绝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贵重药品等违反医德的行为。(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