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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两岸业界和民众对赴台旅游表现出多高的热情,如果台湾相关部门继续坚持“政府对政府”,两岸协商仍很难正式展开
2005年的夏天,大陆旅游界为“台湾”这个词而疯狂。
“我们觉得,在连宋访问大陆之后,两岸的来往只会越来越密切,开放旅游指日可待。”5月24日,中国旅行社总社出境总部副总经理张先生很有信心地对《国际先驱导报》表示。中旅总社已经向一些老客户发出了咨询的表格,希望了解他们对台湾旅游产品的期待,同时也接受赴台旅游的预报名。一条总计十天的环岛旅行线路,也基本设计成型。
虽然国家旅游局还没有确定可以开展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名单,但是不少旅行社已经悄悄开始了和对岸同业的协商。从北京到广州,旅行社纷纷报出了自己的路线设计和价格。
但是,他们也可能在这个夏天收获失望。
台当局坚持“政府对政府”
虽然大陆和台湾业界都表现积极,但是台湾当局的态度仍然让人心生疑惑。先后发出不同的信息。“行政院长”谢长廷表示“基本欢迎”。但主管大陆事务的台湾“行政院陆委会”主委吴钊燮坚持,要完全解除大陆居民赴台限制须经两岸官方协商,并提出“不能完全比照”春节包机模式。
这让人回忆起5月初,开放赴台旅游刚刚开始讨论时,香港时事评论员邱震海曾悲观认为,民进党政府的敏感态度,台湾本身的安全考虑都是阻碍因素:“根据目前的态势来看,我个人倾向于没有实现的可能。”
5月20日,中国旅游局根据“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三原则”(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是两岸中国人之间的事情;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将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开展;大陆旅游业界将与台湾旅游业界及相关各界人士相互协作,积极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日实现)表示,希望台湾当局尽快授权岛内民间机构与大陆磋商。
22日,旅游局官员在接受香港一家电台访问时,表示接受台湾观光局官员以民间身份参与磋商。吴钊燮随后暗示可以接受这一较有弹性的做法,“无论用什么名义,都不能改变我方上谈判桌的是民航局局长”。但“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游盈隆后来仍然表示,“两岸必须以双方政府同意的方式进行会谈”,并指大陆方面坚持与民间组织谈,“象征中方缺乏诚意”。吴钊燮也说,如果大陆坚持“一中原则”,“代表他们还没有准备好”。
至记者发稿时止,“陆委会”也没有联系台湾“观光局”确认与大陆协商的人员。到上海联系的台湾省休闲旅游协会总干事张台生则说,两岸要坐下来协商关于推动中国居民赴台旅游,必须有协商基础。由于两岸立场还不一致,目前很难谈相关细节与具体实施方案。
台湾问题专家、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彭维学对《国际先驱导报》分析,春节包机模式是否可以在这次再立奇功,双方以什么名义和双方开始谈判,已经成为赴台旅游最终是否能够成行最大的变数。
制造“大陆间谍”恐慌
吴钊燮表示开放大陆游客赴台旅游“不能完全参照春节包机模式”时说:“(大陆居民赴台观光)包括‘交通部’观光局、‘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安全单位、‘陆委会’及海峡交流基金会等,协商过程中都有可能涉及”。
多年以来,虽然两岸开放旅游的呼声一直高涨,但台湾当局一直“担忧”大陆旅客可能在台湾当非法劳工,并无端猜疑来台大陆人员“从事间谍活动或进行颠覆破坏”。
2004年7月,17名福建游客在台湾失踪,为台湾自1988年开放大陆人士来台访问以来发生的首次团队集体失踪事件。有人猜测这17个人有可能是为打探台湾“汉光20”号演习的情报而来。台湾官方也煞有介事地紧急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密切追查失踪人士,台“陆委会”相关官员也着手调查失踪人士的动向。但最终调查结果显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偷渡案。
台湾“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副局长吴学燕表示,开放大陆旅客来台观光,可增加观光收入,进而增加税收;根据统计,大陆旅客来台观光“落跑”率约0.15%,比率非常小。
日期人数限制难以解
因为对大陆游客的不信任,吴钊燮21日指出,台湾当局目前仍然按照2001年底公布的方案处理大陆居民赴台观光问题。
2001年底,在民众的强烈呼吁下,台湾当局通过了一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在其中将大陆居民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大陆生活工作的人士;第二类是出访其它国家或地区的人士;第三类则是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定居的中国大陆公民。台湾当局先允许其所谓的“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在2002年5月1日又进一步允许所谓“第二类”大陆人士赴台旅游。
在这种限制下,两岸的人员往来一直呈现不平衡发展的态势。据统计,2004年台湾同胞来大陆人数达36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5%,而大陆各领域赴台交流人数为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5%,数额相差巨大。
彭维学表示,在两岸强大的民意压力和台湾观光业经济压力下,预计开放“第一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是迟早的事。
但是此次台湾主管单位表示,依然坚持将大陆赴台观光游客限制在每天1000人,并且将惯常的10天行程缩短为7天。由于谢长廷已经表态支持“10天说”,因此台湾主管单位最后结论仍然未定。但业界已为此激起一片反弹声,“难道落跑的大陆客是第8天以后才跑?”
赴台旅游限制多多
福建的刘先生几年前曾经因为工作原因随一个考察团去过台湾,除了日月潭的美景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之外,繁多的规定也让他记忆犹新。“当时我们一路的行程在大陆这边就都经过了详细的审核安排,到了台湾,酒店电话全部都是被台湾安全部门监听的。如果考察团被安排在哪个地方自由活动,带队的都会特别嘱咐说,就在这个街区自由活动,不能乱跑。”
到目前为止,台湾当局仍然只开放了“第三类”即旅居港澳及国外4年以上并取得工作证的大陆人士,和“第二类”即赴国外旅游或海外商务考察的大陆人士赴台旅游观光,但并未真正开放“第一类”大陆一般居民赴台观光旅游。据《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了解,由于手续繁多、耗时过长,之前除了某些旅行社组织游客经由泰国等东南亚国家赴台旅行外,其余通过这两类办法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十分有限。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大陆居民以文化交流、商务、探亲等名义赴台观光。但是无论什么情况,大陆居民都会受到诸多限制。根据台湾当局有关规定,对普通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限制包括:
由旅行业组团办理,并以团进团出方式为之,每团人数限15人以上40人以下;
每日限额1000人;
游客必须具有固定正当职业或者是学生,或者出示相当于20万新台币的存款证明;
申请时必须提供文件团体名册或旅客名单(并标明大陆带团领队)、旅游计划或行程表、入出境许可证申请书。固定正当职业(任职公司执照、员工证件)、在职、在学或财力证明文件等,必要时应经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验证、大陆所发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尚余6个月以上效期之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
自入境之次日起不得逾10日;逾期停留者,治安机关得依法径行强制出境。因疾病住院、灾变或其它特殊事故,未能依限出境者,应于停留期间届满前由代申请之旅行业代向境管局申请延期,每次不得逾7日;
旅游路线不得包括“军事国防”地区、科学园区、“国家实验室”、生物科技、研发或其它重要单位;
游客应依旅行业安排之行程旅游,不得擅自脱团。但因紧急事故或符合“交通部”观光局所定事由、离团天数及人数等条件需离团者,须向随团导游人员陈述原因,填妥拜访人姓名、单位、地址、归团时间等资料申报书,由导游人员向“交通部”观光局通报,违反者可由治安机关依法径行强制出境;
每晚超过十点返回旅馆者,应向主管机关报备;
观光客不能外宿,只能随团住在特定观光旅馆;
既定行程需经报备,也不得中途改变;
每个接待旅行社缴付100万新台币保证金,作为违反规定事件的支出保证……
据有组织大陆游客绕道海外赴台旅行经验的旅行社向《国际先驱导报》介绍,大陆居民赴台,需要填写入台申请表,包括个人的详细资料,待台湾相关部门审批,得到台湾寄来的“台湾地区出入境许可证副本”之后才能出行,但在香港机场转乘时还必须得到由台湾旅行社发放的正本,作为证件入台。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作者;郭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