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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先后决定免征港澳OPA企业纺织品出口关税

2005年05月26日 09:11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五日电(记者翁阳)继昨日减免香港到内地实施外发加工(OPA)纺织品企业的出口关税后,中国政府今日又决定对澳门到内地实施OPA,且领取澳门原产地证的纺织品免征出口关税。

  中国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陈星与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陆洁婵今日在此间共同主持召开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官会。会议就对澳门到内地实施外发加工措施,且领取澳门原产地证的纺织品免征出口关税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双方同意,待两地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技术准备工作后,即开始实施免征出口关税的措施。

  据了解,日前中国政府决定自今年六月一日起,大幅提高七十四种纺织品的出口关税。此番减免OPA出口关税将令港澳纺织品企业受益良多。

  据悉,内地与澳门相关部门已成立的外发加工免税监管技术小组,近期将就解决免征出口税的免税凭证、数据电子联网碰撞核销、监管等问题进行技术磋商。双方将尽快完成有关技术准备工作。

 
编辑:张明】
  相关专题:欧美对中国纺织品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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