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片|图片库|图片网
时 尚 |汽 车|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最高检官员:公务员少量输赢娱乐不以赌博犯罪论

2005年05月20日 08:46

  中新网5月2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2日公布《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陈国庆在《检察日报》官方网站——正义网回答了网友提问。

  陈国庆说,解释对构成赌博犯罪的标准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解释的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论处。此处的不以赌博论处是指,不以赌博违法也不以赌博犯罪论处。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赌博行为的标准,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另行规定,是否查处,则可按上述标准掌握。

  陈国庆表示,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既不以行政违法论处也不以犯罪论处。一般来说,对于公务员亲朋好友之间、邻居之间少量输赢的娱乐活动应当和其他人员同样对待。但是,由于公务员在职业操守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因此,对于公务员等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此类行为,应当按照党纪和政纪的规定处理。

  有网友问,对于赌场雇请的务工人员又该如何处理?陈国庆回答说,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那些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的组织者和经营者按照犯罪处理。在赌场当中的受雇佣人员仅仅提供了劳务,领取固定的工资,如果没有实施赌博的组织行为,没有实施开设赌场的行为,没有参与抽头分红的行为一般不按照犯罪处理。

 
编辑:张明】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