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8日电 据北京考试报报道,教育部近日出台《2005年普通高考英语、日语、俄语听力考试有关考务要求》,规定了听力考试期间偶发事件处理办法,高考外语听力出现问题时可申请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教育部规定,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考员应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听力考试进行中,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应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时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进行其他部分考试,同时积极解决出现的问题,在其他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的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据了解,听力考试开始时或进行中,放音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换用备用设备,因自然现象或无法预计的因素干扰造成考试受到影响的,也应参照上述条款处理。
据悉,从2005年开始,高考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全国统一要求,各省市可根据本地教育实际自行决定外语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记分办法,并将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除了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听力考试也参照以上要求执行。(王兆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