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证实,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今日上午8时将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树彪案同案被起诉的共有9人,涉案总金额高达1亿多元。
检察机关指控,李树彪从1999年至2004年1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作案44次,犯罪金额11801.5万元。一是涉嫌贪污公款5848.9万元,其中5517万元是李树彪伙同他人,用虚假的单位名称、伪造的公章和借款材料非法占有的;二是涉嫌挪用公款5952.6万元,这些都是李树彪利用职务之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位存款作抵押、质押担保获取的“银行贷款”,或者是与他人串通,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的“政策性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除赌博输掉巨款外,在大量被挪用公款未归还的情况下,李树彪还在广州等地使用他人名义登记购置了价值331.9万元的房产、车辆。
据悉,今日担任李树彪案审判长的法官是郴州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黄孝光。(来源:长沙晚报;作者:李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