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3日电 《工人日报》的一篇评论文章说,近年来,中央部委频繁的“挂牌督办”似成时髦,比如公安部门挂牌督办刑事大案,安监局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消防总队挂牌督办火灾隐患整改,工商机关挂牌督办假冒伪劣产品的市场整治,等等。这些措施虽然短期内取得了效果,但治标难治本,必须引入全方位的监督。
文章举例说,仅在5月11日的报纸上,又有两条“挂牌”新闻:这边,国家环保总局刚公布首批挂牌督办的9大环境违法案,那边,国家林业局督察组已抵达山西,“盯”紧8起挂牌毁林案的查处……
文章分析,对那些社会影响大、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违纪大案予以挂牌督办,纳入领导视野,及时向社会公布办案过程及结果,增强了案件查处的公开透明度,同时也是对基层部门执法执纪水平的监督与检验,自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一个又一个部门哗啦啦地挂出如此多“牌”,有的部门一年甚至挂出几十张督办之“牌”,给人的感觉就不那么正常了。
文章援引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解释说,很多地方发生的一些案件由于涉及本地、本部门利益,地方官员或明或暗地阻挠执法部门工作,导致案件发现难、查处难、起诉难、定性难。而一旦挂牌,意味着上级检察机关过问并“插手”,案件处理过程中所受干扰相对小一些。一言以蔽之,挂出这张“牌”,是为了戳破地方保护主义的“伞”。
文章指出:用这种办法对付地方保护主义,短期内可以起到一定效果,却难以根治这种顽固的“地方病”。毕竟,上下级职责范围有别,加之上级机关人力有限,能“盯”的只是少数案件。如果不建立起抗干扰性能优良的体系,没有引入全方位的监督,那么这张“牌”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文章最后说,不挂“权力牌”、“压力牌”、“问责牌”,某些蜗牛式办案就得不到提速,某些人情案、腐败案、关系案就难以绝迹,这种状况亟待改变。只有当“民心牌”与上级“督办牌”同样有效,挂不挂牌都一样之时,法律才真正回归了其本质。(张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