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时分,泉州晋江籍一丁姓女子怀疑丈夫外遇而产生家庭纠纷,和3个同伴驾一辆敞篷奔驰车来厦门环岛路海边散心。丁姓女子趁同伴不注意的时候,跳海自杀,幸好被同伴及时发现,花了1400元叫人帮忙被救了上来。
p> 记者赶往现场,获悉跳海女子已经被厦门何厝边防派出所官兵带到派出所开导。记者在派出所见到了跳海女子和她的3个同伴。该女子坐在派出所院子里的草坪上一直哭泣,其他人则在旁边开导。
——人救一半上岸讨价还价
据女子的一同伴介绍,跳海女子姓丁,泉州晋江人,今年29岁,育有一子,丁姓女子怀疑丈夫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情绪不是很好,前日和她们一起来厦门玩。昨日中午,丁姓女子提议大家去环岛路散散心,她们4个就开车到环岛路海边聊天。坐不了一会儿,丁姓女子说自己想到沙滩上走走。过了一会儿,她们就看到丁姓女子跳下海并且一直往外海游去,她们赶快跑过去,大喊“救命”。
眼看着丁姓女子越游越远,而自己又不会游泳,她的3个同伴急得快掉眼泪了。这时,刚好有两个卖眼镜的先生听到叫喊声跑过来。
她们于是出价5000元,想让两位男子把丁姓女子救上来。两个卖眼镜的先生与她们讲完价后脱掉外套,下海去救人。当两位卖眼镜的男人将丁姓女子救回一半路程后,由于丁姓女子的挣扎,两位先生就将其放下,自己游上了岸。
丁姓女子的同伴说,两位先生上岸后,竟来和她们讨价还价,她们赶忙下跪,求两人无论如何要将丁姓女子救起来,可是两人就是不去,并且各向她们要走了200元。
同伴说,刚好有两名男游客路过,两位好心人见状后立即下水游到丁姓女子身旁,将其拉上岸。两个男游客上岸边后,她们立即给那两个男游客1000元。
——救人者拿钱是应该的
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点,经线人指引,记者很快找到了两位卖眼镜的吕先生和胡先生。他们说由于游到丁姓女子身旁时已游了50来米了,返回后他们感到筋疲力尽,而丁姓女子又不配合上岸,他们就只好先游回来。至于对方是否给酬金,两位先生却只字不提。在记者的追问下,两位先生的另外一名同伴才说,他们各有接受对方100元钱的酬金,他认为这是应该的。
专家说法:社会学专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正常
昨日记者采访了厦门大学社会学副教授朱冬亮老师。他说,在救人的危机关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是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虽然社会提出“见义勇为”奖,但这只是鼓励自发助人的行为,提倡无私心的美德。但人们往往曲解了这个奖的意义,变成救人要花钱的不正常的逻辑关系。
把救人当做索取钱财的方式,这种经济利益的交换反映了当前社会人际关系的冷漠、人与人之间的自私,也反映了现在社会物欲膨胀,社会道德风气下降、见义勇为的美德逐渐淡化等情况。要反对这种把救人当做经济交换的行为,反对道德物欲化。
(来源:东南早报;作者: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