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申请“难民资格”的上诉,这使得赖昌星企图获得难民资格的梦想第三次破灭。一时间,赖昌星再次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他为什么会在加拿大“赖”这么久?还有哪些手段可能让他继续“赖”下去?最终会不会被遣返回国?记者为此采访了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诚。
通过不断诉讼“赖”到现在
杨诚曾在2001年作为加拿大移民部的专家证人,参加了赖昌星难民案的第一次审判。杨诚说,当时加拿大移民部一共请了四位专家证人,都是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很有研究的外籍专家。他们的工作主要是从西方的观点对中国的司法制度发表意见,说明赖昌星如果被遣返回中国不会受到不公正待遇,对赖昌星方面请的证人的证词进行驳斥。
回顾一下赖昌星在加拿大的经历:1999年8月,赖昌星携家人以游客身份潜逃到温哥华;2000年7月,赖昌星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难民申请;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2001年7月,赖昌星向加拿大难民委员会裁判庭提出诉讼,要求加拿大承认他的难民身份,从此开始了漫长的诉讼程序。杨诚说:“赖昌星就是通过不断的诉讼一直留在加拿大的。”
2002年6月21日,加拿大难民委员会裁判庭裁定赖昌星“不可信和有严重理由去考虑赖昌星犯下严重的非政治性犯罪”,赖昌星首次难民申请被驳回。这一次失败后,赖昌星又于2002年8月26日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议,要求联邦法院撤销难民裁判庭的裁判。2004年2月3日,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司法复议的要求,但允许其继续上诉。此后不久,赖昌星上诉至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在今年4月14日的判决中,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赖昌星提出的所有要求,将赖昌星提出上诉的理由全部否定。
“总而言之,赖昌星就是利用加拿大的诉讼程序,接连不断地打官司,在诉讼程序没有结束前,加拿大移民部就没有办法将其驱逐出境,”杨诚说。
最快明年四五月份被遣返
据杨诚介绍,赖昌星还有两招可以利用:第一招是上诉至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如果不成,第二招是在遣返前的风险评估后再次申请司法复议。
14日,联邦上诉法院的审判结果宣布后,赖昌星的律师表示将在60天内上诉到加拿大最高法院。杨诚分析说,如果最高法院接受赖昌星的上诉,最高法院安排开庭日期至少要数月之久,这个案件时间会拖得很长。但杨诚认为,最高法院有99%的可能不会受理赖昌星的上诉,因为在加拿大,每年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的案件很多,最高法院必须考虑该案件是否有受理的价值。赖昌星难民案从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定来看,作出裁定的三位法官没有任何分歧,另外,赖昌星所有的上诉理由都被驳回了。在这种情况下,最高法院受理赖昌星的上诉前景非常渺茫。但是,从赖昌星提出上诉到最高法院作出不受理的决定,至少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在最高法院作出不受理的决定之后,赖昌星可以使用的最后一招就是在遣返前的风险评估后再次申请司法复议。风险评估由移民部做出,指对赖昌星被驱逐出境后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又要花上大约半年。如果评估的结果对赖昌星不利,他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司法复议,要求法院撤销移民部的评估结果。杨诚认为法院最终不会撤销移民部的评估结果,不过赖昌星可以借以再“赖”一段时间。
杨诚说,赖昌星的官司还会一直败下去,他只是通过打官司来拖延时间。杨诚估计,最快到明年四五月份,赖昌星用尽所有的诉讼程序,加拿大会将其遣返。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尽管移民部的评估结果对赖昌星不利,但是加拿大移民部部长可以以“人道主义”的理由,允许赖昌星留在加拿大。不过,杨诚认为移民部部长不会作出此决定,因为赖昌星是一名在逃犯,与一般的非法入境人员不同。
遣返回中国内地的可能最大
如果赖昌星被遣返,会被遣返到何地?杨诚说目前存在一些争议。一种可能是将其遣返到香港,因为赖昌星是从香港进入加拿大的。但是香港政府认为赖昌星在香港的居民身份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所以香港方面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其入港。第二种可能是赖昌星逃到第三国,借以逃避可能被遣送的结果。不过,基于赖昌星目前在加拿大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他逃往第三国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且中国已经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一般国家不可能接收他。因此,杨诚认为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内地的可能性最大。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