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据我所知,近年来税务机关在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多成果。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2004年税务机关在查处涉税违法案件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太明:2004年,我们在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工作中,突出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抓案件查处工作制度的落实。通过严格落实重大案件上报制度,畅通了案情的上报渠道,使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不断扩大案件线索,迅速组织案件协查,从而为案件的查处工作争取了主动,避免税款的进一步损失。通过落实案件首查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了涉案地区税务机关的责任心,努力做到每一起案件都能够查深查透。
第二,突出打击利用虚假发票骗抵税款的买方市场。我们在依法严厉查处虚假发票开票方的同时,重点查处了故意接受虚开各类发票和凭证骗抵进项税款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纳税人存在故意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我们就会对其前三个年度的纳税情况及其取得和开出的发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国家税款不受损失。
第三,依法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年全国税务机关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率平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同时加强了案件的依法移送工作,各地税务机关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6373件,比2003年增加1755件。
第四,注重联合办案。去年,我们加大了各级税务机关、税务系统地区之间、国地税局之间以及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协同办案及联合办案的力度。对一些重大案件,国家税务总局从各地抽调稽查骨干力量,协同涉案地区税务机关开展案件的检查和协查工作,使案件查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对特别重大的案件,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采取挂牌督办的形式,要求有关地区税务和公安部门认真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使这些案件能够及时侦破。在挽回税款损失的同时,加大了对涉税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处罚力度,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通过上述努力,2004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123万户,查补收入(包括补税、罚款和加收滞纳金)367.6亿元。全国县以上税务局的稽查局共立案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52.3万件,结案52万件;其中查处百万元以上偷骗税案件3360件,查补税款103亿元。在上述案件中,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直接组织查处和督办的案件271件,截止2004年底,已结案178件。江苏“铁本税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得到彻底查处。
记者:我觉得对涉税违法行为仅仅抓打击只是一个方面,似乎还应该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做到打防结合,不知你怎么看?
刘太明:你的问题非常好,看法也非常正确。提高征管水平,预防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一直税务机关长期致力的目标。几年来,税务机关针对税收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征管薄弱环节,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强化税收征收管理,以预防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发生。如,针对我们组织查处河南许昌市道路货运发票案中发现的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及时做出部署,迅速出台了一系列改进和强化货物运输税收征管的措施,在全国开展了货物运输行业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有效地抑制了这一领域内存在的涉税违法现象。又比如,当我们发现北京海淀、深圳等地出现一些企业利用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骗抵税款的违法犯罪现象后,在立即组织查处的同时,迅速发文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对相关企业进行认真排查,并采取了改进发票监管的措施,及时遏制了这一涉税违法犯罪势头的蔓延。各地也针对案件查处过程中暴露出的征管漏洞,果断及时地采取补救和整改措施,促进了征管水平的提高。
记者:据了解,涉税举报一直是税务机关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重要来源之一,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2004年税务机关受理涉税举报的情况?
刘太明:2004年,各地税务机关共受理涉税举报78500件,对其中52701件有价值的线索进行了立案查处,查补收入39亿元。从举报形式看,主要有信件举报、电话举报、来访举报、网上举报和其他举报等。从已查实的举报案件情况看,涉税举报反映比较集中的企业、行业及出现的涉税违法问题与我们在全部案件查处中发现的相关情况大体一致。
我这里要强调的是,涉税举报不仅是税务机关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且近年来,涉税举报受理机构作为政府与公民尤其是纳税人沟通的一个桥梁,在缓解社会矛盾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这对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