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教授日记本被前妻取走后,整理成文寄给了副教授的家人和学生。近日,这名副教授以前妻侵害其名誉权为由,把前妻告到本市某基层法院,要求她立即归还日记本,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0元。
刘强和妻子王梅已结婚10年,且都是再婚。前年,刘强从老家来到南京,受聘某大学任副教授,并和朋友投资开了家公司。而王梅则依旧在老家,照料刘强和前妻生的孩子。
据王梅说,初到南京时,刘强常回老家和家人团聚。他还时常提到,要将全家都接到南京共同生活。可从去年开始,刘强很少回老家,并以工作忙为由,不让她去南京探亲。种种迹象让王梅生疑。她说,有一次她突然来到南京,在刘强住处发现有女人生活的痕迹,并且无意间看到丈夫日记后,确信刘强已经出轨。据她调查,和刘强关系暧昧的女子叫张萍,是他的女网友,后进入刘强公司工作。对此,王梅非常生气,和张萍发生冲突,并抓伤了她。
去年11月,王梅从刘强住处找到他的日记本,并把日记中的一些片段整理出来,并冠上“喜新厌旧”、“忘恩负义”等标题,寄给刘强的家人和学生等。今年年初,王梅又告到当地法院,要求和丈夫离婚。3月份,法院判决他俩离婚。
不久前,刘强来到某法院,状告前妻王梅侵犯其名誉权。他说,他和王梅结婚后,王梅对他和前妻所生的孩子非常不好,因此两人产生了矛盾。后来,因他不同意王梅到自己公司工作,导致矛盾加深。等到公司决定聘用张萍后,王梅更是无端猜疑他和张萍存有不正当关系。
去年11月,王梅撬门偷走了他的日记本,将日记剪辑后,公开散发,并用极其下流的语言诽谤他,给他造成了恶劣影响,使他的名誉受到了严重侵害。为此,他要求法院判决王梅立即归还日记本,并赔偿100元精神抚慰金。
日前,法院已受理此案(因涉及隐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南京日报;作者:陆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