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昨日发布。《意见》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研究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其他对投资者提供直接保护的机制。
《意见》强调,继续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资本市场基度。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上市核准机制。研究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其他对投资者提供直接保护的机制。稳步推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和产品创新。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对内对外开放。修订出台《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
《意见》要求,修订、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管理、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条件的企业逐步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意见》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要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着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并建立相关监测与考评机制。加快制订和实施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方案。深化保险业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的机制,防范跨市场、跨系统风险。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加大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匹配的监管力度,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