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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指出:微小企业融资需大幅度提高贷款利率

2005年04月16日 09:39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五日电(记者李鹏)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十五日在此间指出,如果按照商业和市场的原则开展微小企业融资,就意味着要大幅度地提高贷款利率。

  中国银监会、中国央行和世界银行十五日召开“小企业融资国际研讨会”,刘明康发表演讲指出,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国际成功案例的经验来看,存贷款的利差至少在十个百分点以上,商业银行才能够覆盖微小企业贷款的成本和风险。这意味着贷款利率在百分之十五左右甚至更高。

  二○○四年十月,中国除城乡信用社以外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被放开,这为贷款自由定价提供了条件。但刘明康指出,在中国,人们传统上对高利率保持警惕甚至反感。而且,司法解释对超过中央银行基本利率四倍以上的民间借贷利率,就不予保护,这被普遍认为是对高利贷的一种界定。

  他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的商业银行如何才能通过贷款定价这一关键性条件,实现微小企业贷款的商业可持续性,使激励机制真正发挥作用,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重大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微小企业发展迅速,但仍面临严重困难,其中最大的困难之一是融资难。刘明康称,中国需要探寻一条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向成千上万微小企业提供具有可操作性和带根本性的融资道路。他说,微小企业融资问题关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新的微小企业融资模式将是银行信贷文化和管理体制的一次革命。

  刘明康认为,对中国目前阶段来说,在众多的融资工具之中,最重要的仍然是银行贷款。但是,要求商业银行在亏损的条件下向微小企业提供贷款,只能是权宜之计,不可能长久。

  刘明康透露,中国银监会将对现有法规中不利于开展小企业贷款的条款进行梳理,并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对其中不合理的内容加以修正,从而为微小企业贷款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当前较为突出的任务包括,突破原有的法律束缚,允许对动产与非动产(例如应收账款等等)设定抵、质押,从而扩大微小企业的融资供给。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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