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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劝吿,正式宣布开始办理民间企业勘探东海油气田的手续,授予它们在所谓东海“中间线”以东油气试采权。在中日关系因日本篡改历史教科书而持续紧张之际,此举无异于火上浇油,势必令中日紧张关系进一步加剧,事态发展让人忧虑。
自从东海海底发现丰富的油气资源之后,中日两国的争议便持续不断,当中涉及的是东海大陆架的划线问题。须知,海底钻探权利乃由各国所属的海洋专属经济区决定,而在专属经济区的划分问题上,国际存在两种对立的主张,一是按“中间线”原则,一是按“领土自然延伸”原则,支持前一原则的是少数派,全球只有三十多个国家,支持后一原则的则占多数,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此亦有所阐述。日本与中国,正好是两种不同主张的典型。
八十年代初,日本向中国递交过一份地图,首次明确提出中日间海域依据“中间线”原则划分。这一要求理所当然地遭到中方的拒绝。因为根据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可扩展外缘的二百海里,据此,包括钓鱼岛所处海床在内的东海大陆架,是个广阔平缓的大陆架,向东延伸至冲绳海槽,这个大陆架天然地属于中国,中国对其大陆架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
如果按照“中间线”原则,中国的大片专属经济区及其大陆架就会被划入日方的范围,就连属于中国的钓鱼岛也在其中。而事实上,日本政府就是以钓鱼岛作为中间线的测算基点,由此就不难理解日本为何要千方百计霸占钓鱼岛了。
一九六九年,国际法庭在对北海大陆架的判决认定,争议中的边境通过当事国的协商并依照公平原则加以划定,确认等距离(中间线)原则正是大陆架权利上的一项国际习惯法则。一九八二年的国际海洋法公约重申了此一精神,而国际社会形成的共识则是: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应该优先于中间线和等距离线,中间线和等距离线只有在符合公平原则时方可使用,但仅可作为争议方展开谈判的出发点。
因此,日本提出用“中间线”划分中日在东海的专属经济区,是有违海洋法公约与国际社会共识的,而在没有同中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日本给予民间企业在“中间线日方一侧”的东海海域进行钻探活动,是缺乏理据的单方面非法行为。
近日,中国政府就上述事态发展作出强烈反应,已向日方提出抗议,声明对于日本单方面主张的“中间线”,中方从未承认,也不会承认,并保留作进一步反应的权利。而主管外交事务的国务委员唐家璇则警告:日本授权钻探的决定会令东海争议“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稿件来源:《澳门日报》社论,转载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