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北京晚报消息,今天上午10时50分,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在对佘祥林涉嫌杀妻一案进行了一个半小时的重审之后,审判长胡多盛宣告佘祥林无罪。
佘祥林的辩护律师、北京天溢律师事务所的张成茂表示,由于此为一审判决,因此在判决生效前的10天之内,佘祥林还是有“罪”之身。10天之后,他将代表佘祥林着手与司法部门交涉国家赔偿一事。
——国家赔偿将有诸多争议
张成茂说,截至目前,他和佘祥林还没有决定最终向义务赔偿机关提出的具体赔偿数额。他介绍说,按《国家赔偿法》,人身伤残、医疗费、误工费等等肯定是要赔的,争议之一是精神损失费有没有。此外,佘祥林一案是连环案。他母亲为儿子申冤,却被警方无故关押9个月,被释3个月后即含冤去世;他哥哥为兄弟申冤,也被警方无故关押41天,天门市3个农民作证说见过佘妻张在玉,也被警方关押,逼迫他们承认自己是作伪证。活着的人应该可以获得赔偿,而佘母呢?佘母去世后,从法律上来说有些权利就灭失了,即使和义务赔偿机关协商后可以赔,怎么赔法?按被关押9个月来赔,还是错误关押致死人命来赔?这些都是难题。(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