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东方早报报道,记者12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建国之前的“老地名”在江苏将得到立法保护,《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送省政府法制办,预计年内可出台。
“以南京市为例,自2001年以来,新地名以每年200条左右的速度上升,同时,15年来已有180多个‘老地名’消失”。
据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助理调研员薛光介绍,“老地名”消失的原因主要有4种:第一由于人为、自然等因素,地理实体荡然无存,名字也随之而消失,如南北朝时张僧繇“画龙点睛”的“安乐寺”;第二是老地名被新地名取代;第三是小地名被大地名取代,如南京“太平南路”就由“花牌楼”、“太平街”、“门帘桥”、“朱雀路”合并而成;第四是出于地名规范化管理的需要舍弃原名,如“破布营”因名称不雅被改为“正洪营”。
据悉,《规定》首先明确要求,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规划确定保护的路街巷(里弄)、桥梁、居民区等名称一般不予更名。其次,提出了保护“老地名”的几条原则:
“张冠李戴”:如“香铺营”被“洪武北路”合并后,其名被移用至附近新成立的“香铺营社区”;“载入史册”:如编辑《老地名录》、《新旧地名对照表》等;“挂牌立碑”:在原来位置为已消失的“老地名”挂牌或立碑展示。而对那些非改不可的“老地名”,将遵循“规模方面保大舍小,知名度方面保高舍低,年代方面保长舍短,品位方面保雅舍俗”的原则。(王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