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某公安分局民警许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女网友,二人决定在一宾馆约会。亲热后,女网友索要“服务费”。许某顿时火冒三丈:“我是警察,泡小姐还花钱?我还要罚你款呢!”见对方不信,许某立刻掏出腰间的警枪晃了晃。在他的威胁下,女网友哆哆嗦嗦地答应第二天“赔偿”许某700元钱。近日,许某被当地法院以私藏弹药罪判刑六个月(据4月2日《生活报》)。
“我是警察,泡小姐还花钱?我还要罚你款呢!”许警察的一番话语令我等不谙世故者万分惊愕,但当我向某些作为“场面中人”的朋友复述时,朋友鄙视的语态令我浑身哆嗦。于是,我又不得不“反省”自己的大惊小怪了。
是呀,警察是谁,警察是天底下的“人物”!谁敢得罪谁敢冒犯,谁不敬之畏之。“泡小姐”的许警察说得极其明白:因为“我是警察”,所以我泡小姐还花钱?并且又因为“我是警察”,所以我泡了小姐又咋的?我还要罚你(“小姐”)款呢!
于是,许警察“泡小姐”非但不用花钱,还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女网友”的赔偿金700元。当然,倘若不是“女网友”主动报案的话,许警察在与“女网友”的交易中就顺理成章地“赢利”了。
许警察的心理状态是很明晰的:我是警察,就享有泡小姐的职业优势!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必花钱,其次可以断言的是不怕被捉。而这次许警察落网显然是意外之外的意外。首先,“小姐”当然怕警察,能像“女网友”这样主动报案,在相关的案例中的机率极低。作为警察,基本上是不必为此而担一丝毫心的。
其次,许警察泡小姐甚至可以打着办案的招牌,即便案发,许警察的同行还不会为许警察包涵包涵,通融通融。那么,“泡小姐”的许警察又何须多虑呢?
许警察万万没料到的是,本该是很保险的事情居然给捅出了漏子。这从许警察这一个体而言,似乎是不幸的。但从社会正义的角度说无疑是可喜可贺的,警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被揪了一个出来,更重要的是,这也给某些自认为享有着泡小姐等优势的“许警察们”敲了一个警钟:天下没有万无一失的事情,居心不良的如意算盘并不保险!
【来源:光明网;作者: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