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星洲日报报导,马来西亚当局在展开一个多月的非法外劳大逮捕行动下,其中一名雇主因聘用非法外劳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个月。这是第一个在2002年移民法令下被判坐牢的雇主。
49雇主被提控
据报道,马来西亚国内事务部副部长陈财和说,自3月1日展开行动以来,到4月8日已逮捕5000多名非法外劳及84名涉嫌雇用非法外劳的雇主,当中49名雇主已被控上法庭。
他说,在49名雇主中,8人被罚款总额11万7000令吉(约5万800新元),另一名则被判入狱1个月。
他指出,虽然移民法令赋予法律权力对违法雇主进行鞭笞刑罚,但目前未有雇主被鞭笞。
他强调,雇主若被发现非法聘用或庇护非法外劳,政府将以所聘用的非法外劳人数作为惩罚标准,每一名以1万令吉或5年监禁计算,若涉及雇用超过5名非法外劳,有关雇主将被施以鞭笞刑罚。
他说,在展开逮捕行动之前,当局已对136名涉嫌雇用非法外劳的雇主采取行动,其中17起案件已下判,罚款总数达49万6000令吉。
他说,以上136名被逮捕的雇主,其中77名是因触犯雇用非法外劳而在移民厅法令55(B)条文下被控、29名是因允许非法外劳入屋而触犯移民厅法令55(E),以及26名因涉嫌庇护外劳而触犯了移民厅法令55(1D)条文。
询及多达38万2000名非法外劳在宽赦期间被遣送,其中87%来自印尼,而马来西亚相关领域更是因此面对劳工短缺的问题,陈财和说,马来西亚已多次与印尼展开讨论,同时在该国设立11个一站式服务中心引进外劳。他说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引进印尼劳工,马方绝对没有问题。
在严重缺乏外劳期间,政府接获的投诉主要是来自建筑业及园丘业者。
另一方面,马国人力资源部计划修改1955年劳工法令,强制雇主必须聘用至少一半的本地雇员,以减少依赖外劳。
马国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阿都拉曼峇卡指出,有关法令主要是确保雇主重视本地员工,而不是把外劳作为征聘雇员的首选。现有的劳工法令并无规定雇主聘请本地雇员和外劳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