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征‘二奶’……”4月6日,长春部分高校门前惊现同样的“野广告”。记者暗访,走近贴广告人,原来他是某事业单位一部门主任,要为朋友找二奶。
次日,贴野广告的毕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借助本报(长春新文化报——本网注;下同)向所有人道歉,并主动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罚,连夜清除100多份“招二奶”广告。
8日一大早,送走上小学的儿子,回到寂静的家中,35岁的毕某痛哭流涕,哭声一直传到楼下。
“要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腐朽!要以他为反面‘教材’,召开全院职工教育大会……”所在单位党委曹书记非常严肃地说。
同事:老实人咋突然做糊涂事
8日上午,走进毕某单位的办公楼,很多人在议论毕某贴广告的事:“那么一个老实人,怎么做出了这样的傻事啊!”
毕某在单位同事的心中是个啥样人?毕某的直接领导李某说:“我听说他要替朋友招‘二奶’的事儿,太震惊了!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像他这样一个人,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儿。我还以为有人要陷害他呢!作为他的直接领导,我得找他谈谈。”
毕某单位的董副院长对他的评价是:“他都在这里工作十多年了,业务水平很高,平时表现也不错。这事儿单位得好好调查清楚再作处理决定……”
一位同事说:“他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别看30来岁了,但思想一直挺单纯……”
领导:毕某的行为要作为反面“教材”
毕某单位党委曹书记说起此事十分严肃:“‘二奶’是社会丑恶现象,毕某贴广告替朋友招‘二奶’,是挺恶劣的事!今天上级主管部门也过问了此事,领导班子也开会研究这事了,如果情况属实,要给予党纪处分!”虽说毕某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但曹书记表示,单位也有教育不到位的责任,为此,全单位将召开职工教育大会,并将毕某此次行为作为反面教材,引起其他人员警醒。
当事人:写检查认错不想牵连朋友
8日下午,毕某将事情经过汇报给单位领导,还写了一份深刻的检查。毕某说:“我会为我所做的错事负责。贴广告的事是在没征得朋友同意的情况下自己突发奇想所为,因此,我不想把朋友牵扯进来。”
社会学家:处罚是为了纠正错误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付所长表示,新闻媒体有舆论监督的职责,应该揭露一些不良社会行为,从而达到警示和教育他人的目的,但媒体在曝光的同时也应考虑到个人的隐私。
毕某“招二奶”的行为是有悖道德伦理的,事件曝光后,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如果毕某真的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纠正,那么对于一个知错能改的人应该给他改过的机会。
律师:“招二奶”没成事实不违法
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修保分析此事时表示,“包二奶”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一夫一妻制”的规定,但是毕某替人“招二奶”的行为并没有成为事实,没导致他人重婚,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招二奶”行为进行处罚,所以毕某不会受到法律惩处。但毕某贴野广告的行为违反了治安处罚条例,应受相应处罚。
记者对话当事人
“直到凌晨两点半,我才清光那些野广告!”8日上午,记者见到毕某时,他双眼红肿,声音也略带沙哑。一则“野广告”会是毕某人生的转折点吗?他能走过这道“坎儿”吗?记者与他进行了长谈……
毕:这是我人生中遇到的最大一件事儿!验证了小品中的一句话:冲动是魔鬼。这次糊涂行为,很可能打乱我一生的计划。
记者:今年在工作和生活上有什么打算?
毕:做科室负责人没多久,想在今年做出点成绩。
前几天刚刚买了很多书,打算今年把研究生考下来。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工作都还不知道能不能丢掉,一切计划好像瞬间都成了泡影……
此前,我正打算把在外地的父母接过来照顾呢,现在看来暂时不能接了,我不想让他们脸上无光,还跟着我上火……
说着说着,毕某的头垂得更低了,手迅速拭了一下眼角。
记者:事情发生后,亲戚朋友怎么看你?
毕:几个要好的同事和朋友打电话安慰我,还有一些陌生人给我发短信。
毕某手机短信显示:“别有心理压力,想开点儿……某高校学生。”
记者:一时的糊涂行为,给你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毕:有些错误是犯不得的,即使是一点错误的想法,都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正因为我当时有帮朋友找“二奶”的错误想法,才酿成现在无法挽回的错。
我性格有点内向,这事发生后,我好像更不愿意说话了,妻子还在回家的路上,每天我强打着精神给孩子做点儿饭,自己却感觉不到饿。
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单位,觉得没脸见同事!如果受到党纪处分,我想我的工作也干不成了,我都不知道长春这座美好的城市还属不属于我。我现在很想到外地走走,反省一下,“消化”一下,放松一下……
记者:这次教训,给你最大的警醒是什么?
毕:做事考虑要全面,三思而后行。再就是不能做违法违纪的事儿,哪怕是有一点想法,也要进行反思……
(来源:新文化报;作者:辛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