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6日电 据菲律宾世界日报报道,菲律宾移民局日前宣布,有意在菲律宾作较长期工作的外国人,如果他们还没有取到劳工部的就业许可证,移民局可以签发暂时工作许可证给他们。
菲律宾移民局的常务主任雷·亚莫洛披露说:根据最近菲律宾移民局长费兰礼斯签发的备忘录通令,外侨在此间有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同时在等待劳工部批准发给他们就业许可证,就可以向移民局申请暂时的工作许可证。
但亚莫洛指出,移民局发给他们的暂时工作许可证使用不能超过一年,而且外侨申请者必须出示他们在等候劳工部批准发给他们就业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他解释说:移民局的暂时工作许可证只是要让申请者在等待劳工部的证件时能够在菲律宾开始工作。
亚莫洛说:“上述的措施是要给予希望雇用外国工人开始在本国开创事业的外国投资者的一项附加的鼓励。”
他补充说:移民局签发的暂时工作许可证是要让一名外国工人合法留在本国,不会因非法工作而被拘捕或被遣配。
据悉,那些在菲律宾工作少于六个月的外国人,他们将获得菲律宾移民局的特别工作许可证,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外侨就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