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发了《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
据法制日报消息,《意见》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五个方面的执法司法能力的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意见》着重强调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指出,人民法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主要包括: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上述任务,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长新本领,努力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三件大事,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实际,在学、摆、改、立四个环节上抓好落实,推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确保司法廉洁、弘扬司法文化,推动司法能力的增强和司法水平的提高。(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