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全国法院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通知提出,必须以查办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为重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据法制日报消息,通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法院的查案重点仍然是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法审判行为,特别是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大案要案。要坚决查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和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通知指出,法院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要案件上级法院要派人参加或督促下级法院调查。对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袒护,坚决把少数害群之马清除出法院队伍。
通知强调,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要根据具体情节,做到宽严相济。对受到诬告、错告和打击报复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及时予以澄清并切实加以保护。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级法院都要设立专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同时要继续加大信访督办案件的力度,下级法院必须负责地按照规定的期限向上级法院报告,绝不允许搪塞和拖延。(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