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八日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近期几起煤矿特大事故的通报》,要求各地认真吸取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煤矿事故的发生。
通报说,今年以来,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继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二·一四”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后,又连续发生五起煤矿特大事故。这些特大事故是:
朔州“三·一九”矿难。三月十九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细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并波及相邻的康家窑煤矿,造成七十二名矿工遇难。细水煤矿已被当地政府列为停产整顿矿井,但矿主无视政府规定,非法组织生产,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重庆奉节“三·一七”矿难。三月十七日,重庆市奉节县苏龙寺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十九人。该矿为D类矿井,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奉节县煤炭工业局已下发停产整顿通知,该矿未按要求停产整顿,冒险生产引发事故。
黑龙江七台河“三·一四”矿难。三月十四日,黑龙江省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十八人。该矿为停产矿井,在未经集团公司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组织生产,冒险作业造成事故。
山西交城香源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三月九日,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岭底乡香源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二十八人。该矿为基建井,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已下达停止施工的处罚决定,地方政府也多次查封,但矿主无视政府法令,擅自砸锁启封并非法组织施工、生产,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云南富源“二·一五”矿难。二月十五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竹园镇松林村一无证非法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二十七人。该矿由当地村民非法建井,无任何合法证照和手续,地方政府已责令封停。矿主擅自启封、非法组织生产,因独眼井开采、井下瓦斯积聚,造成爆炸事故。
安全监管总局通报说,这五起事故,均是由于煤矿负责人无视国家法令和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非法开采、违法生产造成的,同时也暴露了当前一些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抓紧落实煤矿安全的各项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