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三月二十二日电 题:闽台商台胞看《反分裂国家法》:和平之法而非战争法
中新社记者 黄翔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体现最大民意、善意、诚意的和平之法。”二十二日上午召开的福州统促会《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上,严复后裔、台属严以振先生的话得到了与会人士的一致赞同。
福州市台资企业协会会长、台商陈建男先生认为,《反分裂国家法》主要阐述了“和平统一”的理念,还是比较温和、理性的。这部法律明确规定要鼓励和推进两岸人员的交往,鼓励两岸经济合作和直接“三通”,鼓励和推进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说明这是一部加强和推进两岸关系的法,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
陈先生说,目前祖国大陆是台湾第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台湾是大陆的第二大进口市场,两岸同胞在经济交流与合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反分裂国家法》也规定了要保护广大台商在大陆的合法权益。只有台海的和平与稳定,才有利于广大台商到大陆投资。这也是台商、台胞共同的心声。
福州市工商联副主委张德生则认为,《反分裂国家法》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把台独分裂势力与广大台湾民众区分开来,尤其是保护在大陆投资兴业的台胞台商的利益,得到台湾工商界的支持。
作为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福州市台盟主委、台胞李纯粹对于两岸亲情有着最深刻的体会。她说,在岛内有许多她的亲朋好友,在大陆则有很多新朋友,通过组织两岸间的交流活动,她深深感受到五千年的灿烂文明是维系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两岸亲情是时间、空间,甚至人为力量所不能阻断的。
李女士认为,应该通过舆论宣传,让更多的台湾民众看到这部法。她说,“只要他们通读了这部法,就会知道,这是一部和平法,而非战争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