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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新特首任期应为董建华任期的余下部分

2005年03月21日 10:02

  中新网3月21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昨日在电台节目《给香港的信》中表示说,今年7月选出的行政长官的任期问题,必须根据法治原则,按照《基本法》的真正原意作出决定。根据法律规定,补选新行政长官的任期应为董建华任期的余下部分。

  梁爱诗表示,特区政府所持的立场,一向是基于对法治的尊重,和根据政府当时所知的资料,以及其后所得的资料。

  她又表示,香港现在面对的是一个严肃问题,大家要理性地提出论据作讨论,并应避免采用“损害法治”、“破坏一国两制”等字眼。她强调,香港的法治依然稳固如昔。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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