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华人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美移民局公布245(i)申请资格 目前唯一申请机会

2005年03月21日 09:53

  中新网3月21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美国移民局表示,2001年4月30日前提出移民签证或劳工认证申请的,不管结果如何皆可以申请245(i),就地调整身份。

  移民局副局长耶兹3月9日向各分局发出指令,明确指出移民法245(i)申请资格。指令指出,2001年4月30日前提出移民签证或劳工认证申请的人,不管后来是否依据I-130亲属移民,或I-140职业移民核准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过几次,也无论结果如何,只要从未提出245(i),就保留申请资格(撤销或自动放弃申请的也包括),可以随时以任何适当的方式(包括抽中移民大奖)申请245(i),交纳1000元罚款,就地调整身份。

  唯一的条件是,如果有关申请是在98年1月15日至2001年4月30日之间提交,申请人必须证明2000年12月21日当天人在美国。

  关于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备忘录规定,配偶和子女关系2001年4月30日之前就存在的,不管关系后来是否发生变化(离婚,或子女超过21岁),配偶和子女都与申请人同样有资格申请245(i);如果关系2001年4月30日以后成立,但在申请人调整身份时成立的,配偶和子女可以依附申请245(i),不能独立申请;如果关系2001年4月30日以后成立,申请人调整身份时不存在的,配偶和子女不能享受245(i)条款的优待。

  专家认为,移民局9日的备忘指令是245(i)目前唯一的申请机会。

 
编辑:刘琼】
:::相 关 报 道:::
·刑事案频传纽约中领馆吁华裔移民须重视心身健康 (2005-03-20)
·澳将出台新雇主提名移民计划 拟进行颠覆性修改 (2005-03-18)
·法融入事务委员会:移民劳工晚年生活亟待改善 (2005-03-18)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