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前从在深圳南山区某中学读初中一年级小勇书包里滑落出的两包“成人用品”,大家俗称的“春药”。小勇说这“苍蝇水”是网友推荐给他的,并告诉父母是在福田沙嘴村的性用品店可买到。
“记者随后又回访了小勇买到“苍蝇水”的福田区沙嘴村。在该村村口的小巷内就开有这么一间小店,老板见记者转了几分钟也没有买东西,就走近问:“你想要什么,我们还有货没有摆出来。”“你们这里有没有‘苍蝇水’?”“早说啊,这些东西是不能摆出来的。”老板立刻把记者拉到收银台前,他打开抽屉取出“苍蝇水”、“红蜻蜓”等各种药盒说,“我们这里货全得很,都是一批进来的。”(3月17日南方都市报)
13岁的孩子轻易买到春药,谁该脸红?我看,首先脸红的是我们的工商管理部门,你们是如何管理这些商店的,难道只管收费,不管他们经营的内容?或许有人说,我们经常查啊,但是没有发现,是啊,你冠冕堂皇的检查,当然查不出违禁商品了,如果你也象记者一样来个暗访,难道查不出来,可见不是查不出来,而是没有责任心,根本不想查。
其次,脸红的应该是我们的这些商店老板,你们进行商品贸易,赚钱无可非议,但是,你们为了达到赚钱的目的,不择手段,不看对象的进行买卖,是不是失去了一个公民应该有的责任,在你自己的孩子面前,难道不羞愧?
第三,脸红的是我们的学校和家庭,13岁的孩子买春药本身,其实,并不是什么弥天大罪,只是说明孩子的好奇心,这恰恰说明我们学校和家庭对孩子性教育的缺乏,性教育虽然重要,但在现实中,还是羞羞答答,遮遮掩掩,越这样,孩子越好奇,于是,不法之徒就会利用其他渠道诱惑孩子,如果我们在平时的学校家庭教育中能够给孩子进行正确的性教育,告诉他们春药的危害,大概孩子也不会去买,不会去应用。
13岁男孩轻易买到春药折射出我们社会工商管理和学校家庭教育的漏洞,要从彻底堵塞这两个漏洞作起,我期待着有关部门脸红后,尽快行动起来,不要让这种现象再次发生。
【来源:东方网;作者: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