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国资委:央企须加强对境外机构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2005年03月18日 12:06

  中新网3月18日电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日强调,中央企业必须加强对境外机构的管理以防范法律风险。

  据新华网消息,黄淑和是18日在北京召开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黄淑和指出,随着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央企业对外投资逐步扩大,驻外机构和境外企业也越来越多。因此,中央企业必须了解和熟悉被投资国的法律环境,依法加强对驻外机构和境外企业的管理。

  他说,中国国有重点企业要从以下五方面着手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一是强化风险意识;二要把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三要建立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四要加强合同管理;五要加强中外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目前,中央境外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以上境外子企业693户,中央企业境外单位资产总额6299亿元,净资产2870亿元,所有者权益2264亿元,职工人数21万人,其中中方职工15万人。(雷敏)

 
编辑:邱观史】
:::相 关 报 道:::
·央企高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 国资委加快竞争上岗 (2005-03-17)
·遏制外企、民企挖墙脚 央企高层招聘将“猎头” (2005-03-16)
·“整合做强”中央国企 央企最终只保留80至100家 (2005-03-14)
·《暂行办法》开始实施 央企重大法律纠纷须备案 (2005-03-01)
·国资委渐露“铁面本色”:叫停MBO管住央企负责人 (2005-03-01)
·财政部国资委:74家央企年底完成分离办社会改革 (2005-02-25)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