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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提请审议的中国公务员法草案规定,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草案还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过任免机关的批准。同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以及其他赢利性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兼任职务。而来自新华社的消息说,全国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日前基本完成,全国共有8000多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辞去或被免去所兼职务。
8000多名县处级的“红顶商人”终于上岸,不再过着那优哉游哉的两栖生活了。而中国公务员法草案中“兼职可以、报酬不可以”规定,无非也是想断了“红顶商人”们的念想:可以把兼职当作为人民服务、作奉献的途径,而不是一种与民争利的手段。
中国历史的传统,一直以来都是“文而优则仕”,直到中国清代末期,才出现了“商而优则仕”的现象,胡雪岩可谓个中翘楚。而“仕而优则商”的大面积推广,自上世纪末到现在,形成了一股热潮。与1980年代企事业和政府单位部分公职人员的“下海潮”不同,当年下海的公职人员一个猛子扎进大海,希望的是凭借自己的游泳技巧,博得大鱼而归。可是人有长短,很多辞职下海的公职人员呛水了、被淹了,所以,当年的“下海潮”兴起一时之后,很多人都有后悔之意,后来者也引以为鉴,这股热潮也就偃旗息鼓了。
可如今的“红顶商人”,身系的不是一根安全带,而是几根安全带,其中一根是官位带,从新华社的消息来看,8000多名“红顶商人”至少是县处级以上干部,他们手握一定实权,身居一定职务,凭借自己在官场的有利位置,他们“站得高、看得远”,下海才能后顾无忧;另一根是关系带,这些“红顶商人”在现行的体制下,总能找到一条利益转换通道,能够迅速地将权力兑现,建立起庞大的关系资源网,这些关系资源,很多人都需要,作为交换,他们能够很快在商海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还有一根是“政策”带,这些“红顶商人”们不仅在所属单位的一亩三分地里基本自己说了算,能够自己批准自己兼职,而且也有“向上”的保护。大量“红顶商人”的长期存在,难道他们的上级就不知道吗?新华社的报道中有这么一段耐人寻味的话:“各地还普遍对过去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凡与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不一致的,均被修改或者废止。”这说明,以往的某些“地方政策”,存在与法律和中央政策相抵牾之处,为“红顶商人”提供了“红头文件”的保护和便利,不仅仅是默许,而是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公开“鼓励”了“红顶商人”的两栖生活方式。
“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私人化、私人权力利益化”,这是为国人所诟病的官场之弊。也正因为如此,提请审议的中国公务法草案才要规定“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不过,指望一部法律就约束人的行为,尤其是约束恰恰拥有执行权的官员的行为,落实于现实中就会很难。为了让政府和民众对官员财产多少有个底,我们出台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银行实名制;为了杜绝红包风、公车消费风,我们出台了无数禁令,甚至不惜在节假日把公车锁进仓库;“官员家属不得经商”的规定执行多少年了,结果如何?
“红顶商人”的普遍存在,恐怕依旧在于“万能政府”的影子不散。因为地方官员们掌握了太多的权力资源,从招商引资到金融机构放贷、从工人权益保护到房地产地皮供应,当权力深入到经济领域的每一个毛孔时,“万能政府”不就成了“万能商家”吗?“万能官员”们不也就是“万能商人”吗?“红顶商人”只是“万能商家”的衍生品而已。所以,最根本的治疗之法,还是需要剥离政府太多的行政权力资源,还市场以更大自由度。
(文/楚天 摘自《杂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