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高校应届毕业生陈柯君将自己的求职经历自编自导为片长半小时的DV情景剧。昨日,成都市竞成人力资源市场将这部情景剧在市场大厅滚动播放,引来求职者围观。
镜头一:高薪诱惑先交手续费
陈柯君手拿招聘广告寻找职介所,一个陌生女子上前搭讪,并将她带到“为人民服务”职介所,一名男子热情地向她介绍:“我们给你找的工作是5000元的月薪,很适合你大学所学专业。”一番花言巧语过后,他向陈柯君索要800元手续费。
这时,画面上出现一个“托”,在“托”的精彩表演下,陈柯君将仅有的500元交给了这位男子。该男子开具介绍信,让她去单位面试。等陈柯君一走,该男子立即打电话通知“用人单位”:求职者上钩了。
专家旁白:求职者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来到职介所,应看清它是否有职业介绍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市场登记证、营业执照等,如果没有,就要提高警惕。
镜头二:合同签字再交体检费
陈柯君来到职介所推荐的公司,该公司经理以检验身份证为由,让她交了50元,然后吹嘘公司生意很火,让她明天来考试。
第二天,陈柯君一来,经理就拿出合同要她签字,并称签字后就“可以上班了”。陈柯君很高兴,在经理的要求下,她又交纳了500元的“体检费”,但对方没有出具任何收费凭证。最后,经理叫她三天以后来上班。
专家旁白: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不得收取求职者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求职者应提高警惕,坚决拒交各种费用,即便交钱,也应索要收费凭证。
镜头三:职位不符退款无果
三天后,陈柯君来到该单位,经理让她去推销报纸。她觉得这与自己应聘的“副总经理”职位不符,就表示不悦。经理于是让她去外地的分公司上班。争执中,经理说:“你不干可以走噻!”陈柯君要求退钱,经理回答:“你签了合同的,白纸黑字。是你要走,拒不退款。”此时,画面上出现了几个“打手”模样者,经理挥手让他们将求职者赶走。
专家旁白: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遇合法权益受损时,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咨询热线反映:成都市86647504、锦江区86624794、青羊区86258909、金牛区87547785、成华区84313034、武侯区85064377、高新区85193801。同时,求职者还可以通过市长热线12345咨询和反映问题。
【来源:华西都市报;作者:王蓉、王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