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三月十二日电(记者黄少华)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今天晚上在此间向媒体谈及董建华离职后的特区工作安排。他表示现在首要的工作是安排选出新的行政长官。
他说,首先根据《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他作为政务司司长会代理行政长官职务。他已经邀请所有行政会议成员留任,直至新的行政长官产生及被任命为止,已获全部答允。所有主要官员亦将会继续紧守岗位。
他表示,政府一向的运作都是有完善的法律及公务员制度作支持。政府将会继续保持畅顺及稳定的运作,确保有效施政与政策的延续性,维持良好的治安与社会秩序,并确保市场运作正常,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曾荫权说,关于选举时间,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已有很清晰的规定。以今次的情况来说,行政长官的职位是于三月十二日出缺,按法例规定将于七月十日进行选举。今次产生的行政长官的任期是两年以填补董建华先生余下的任期。
就此问题,曾荫权表示知道社会上有不同的意见。律政司长梁爱诗就此特别与内地专家交换意见,并参考《基本法》草拟的历史。律政司长认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之下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应是原任行政长官余下的任期。行政会议亦都接受这意见。到了二零零七年,会按原来的时间表产生香港第三届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待现时的政制检讨完成后确定。换言之,现时就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及零八年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的检讨将继续如常进行。希望第三届行政长官是可以如期在零七年以一个更具代表性及参与性的办法产生。
而由于根据《基本法》,任何对于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都要得到行政长官的同意,香港政制发展小组《第五号报告书》将会先征询新的行政长官意见后推出。如一切顺利,行政长官将于七月产生。由现在到七月,还有一些时间,《第四号报告书》的咨询期打算延长至五月底,让社会有更充裕时间,凝聚共识。争取在下半年推出《第五号报告书》,然后在零七年产生第三届行政长官前,完成一切必要的立法工作。
他表示,已有一套完整的过渡安排。政府是会致力确保香港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稳定。为避免工作事倍功半,除了向公众解释外,将会争取尽快向立法会解释有关安排。就此,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在下星期二举行特别会议,他将应邀出席。
他最后表示希望,大家能以积极态度面对转变,团结一致,珍惜现在的经济复苏,共同维护香港的稳定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