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华人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林兆枢:和谐社会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和谐

2005年03月08日 20:23

  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记者唐伟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就是要所有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极大的发挥出来,能让人们创造性的活力迸发出来,‘和谐社会’需要激发海外侨胞的创造性活力,是包括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大和谐。”

  在此间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他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海外侨胞、国内归侨侨眷既是重要的力量,又是重要的对象。和谐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侨胞是中华儿女的一部分,和谐社会必将包含着侨胞的创造性、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他说,海外侨胞有两个资源,一个是智力资源,一个是财力资源,海外侨胞当中有技术,有知识,有人才,有管理经验又有资金,这两个资源就可以作为创造建设和谐社会物质基础的重要力量。所以,在侨务工作中要搭建好国内和国外两个平台,让侨胞的两大资源充分发挥。因此,和谐社会是一个包含海外侨胞,国内归侨侨眷在内的所有中华儿女共同参与致力构建的和谐社会。

  他指出,我们既要发挥侨胞的力量,又要很好地维护侨利,只有维护侨利才能凝聚侨心,凝聚侨心才会发挥侨力。我们招商引资,招贤引智,侨胞在参与科教兴国建设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这些都是侨务工作面临的挑战。要凝聚侨心,发挥侨力,侨胞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得到保护,这应该是侨务部门最关心的问题,最直接要解决的问题,要为他们呼吁,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编辑:李淑国】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专题网站:2005年全国两会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