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记者魏晞)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今天在此间表示,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和平统一,有充分的宪法法理依据,合宪、合理、合情。
乔晓阳表示,反分裂国家法属于国家的基本法律,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从立法程序上完全符合宪法规定;作为国家基本法律,反分裂国家法的效力仅次于宪法,与宪法紧密相关。此为合宪。
他亦指出,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分裂国家的活动是各国的通例。事实也表明,“台独”分裂势力正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和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现实威胁,如不予以坚决反对和遏制,势必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断送两岸和平统一的前景,危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全国人大决定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以法律手段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此为合理。
他说,近年来,各界人士、海外华人华侨纷纷要求启动对台立法,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也提出了不少对台立法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这充分表明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符合民意、顺乎民心。同时,《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规定了一系列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和维护台湾同胞利益的措施,并为协商和谈判提供了广阔空间,此为合情。
乔晓阳称,《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经过长期调研、起草、修改,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已经成熟。相信这部法律颁布实施后必将对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进程,维护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