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记者 张朔 李静)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天上午在这里举行第二次全会。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江泽民辞去中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后,代表们认真讨论了江泽民请求辞去中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信,认真审议了主席团提出的关于接受江泽民辞去中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草案。
江泽民于去年九月主动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了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最近,江泽民又主动向全国人大提出辞去中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
代表们一致认为,这充分体现了江泽民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深谋远虑,也充分体现了他作为一名真正共产党人的宽广胸怀。会议高度评价江泽民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作出的杰出贡献。
会议经过表决,还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这个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提名。这个办法还规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补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决定任命,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对人选逐人表决,决定任命的人选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