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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草案规定: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问题

2005年03月08日 11:31

  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今天上午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说明时说,明确台湾问题的性质,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

  王兆国说,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这是我对台工作的原则立场,受到全中国人民的拥护。台湾问题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由于种种复杂的因素,两岸迄今尚未统一,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并未改变。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关系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据此,草案作了以下规定:

  一、体现党的十六大有关精神并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二、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三、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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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题:关注反分裂国家法
专题网站:2005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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