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王兆国谈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势力分裂国家

2005年03月08日 11:15


    三月八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作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作者:廖文静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今天上午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说明时说,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

  “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是其《说明》第三部分“草案的主要内容”的第四个问题。

  王兆国说,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同时,必须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国家、民族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放弃使用武力。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他说,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草案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它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草案同时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它必要措施,本法授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王兆国表示,这里需要强调,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迫使我们不得不作出最后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它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草案明确规定,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它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它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它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编辑:陶光雄】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相关专题:关注反分裂国家法
专题网站:2005年全国两会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