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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政府愿与社会团体合作推广《基本法》

2005年03月05日 11:44

  中新社香港三月四日电 香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四日出席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春茗,他在致辞中表示,政府希望与社会团体合作推广《基本法》。

  他指学界创办国情与《基本法》研习班,是一个新的创举。他相信透过学校推广的网络,教育界人士会愈来愈多人更加认识《基本法》,而新一代对国家宪制和《基本法》的认识,也会进一步加深。

  他说,政府会循三个方向去做推广《基本法》的工作,全面介绍当中蕴含的原则。

  他说做《基本法》推广不要单单谈人权、单单谈自由,这些固然对香港重要,但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当中所包含的是很广阔的范围,包含香港各方面制度的延续。

  第二方面,我们将把推广《基本法》和国民教育的工作挂钩,比如国旗港旗升旗队的工作愈来愈成功,差不多有二百间学校已经参与了升旗队总会。电视台每日播放新闻之前有唱国歌的宣传短片,这是一个新的尝试,也是一个值得做的新尝试。

  第三方面,今后要继续加强和民间多个团体合力推广《基本法》,如出版宣传刊物,为公务员举办研讨会等。还会举办一些与名人的对谈、组织一些学校的访问团到内地、到北京参加国情教育的课程。这些工作对提升我们下一代的国民意识和对《基本法》的认识,对国家体制的认识非常有帮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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