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4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上个星期起诉中航油的债权人——SK能源亚洲公司(SK Energy Asia),向新加坡高庭申请让中航油交由司法管理。
SK能源亚洲昨天在文告说:“公司相信,委任司法管理人的作法,将提高任何拯救中航油的债务重组计划的透明度和可信度,这将有利于目前的谈判。”
这家韩国鲜京集团的子公司认为,司法管理人将以公开和独立方式,对中航油进行一切必要的调查工作,并确保中航油的债权人在投票表决债务重组计划之前,先得到充分和坦诚的信息。
中航油的发言人昨晚说,公司并没有收到SK能源亚洲的申请书。如果收到申请书,公司将征求法律意见。
如果法庭批准SK能源亚洲要求让中航油交由司法管理的申请,跟现状不同的是,中航油的事务将交由司法管理人掌管。司法管理人将研究公司财务状况,并向债主提呈还债献议。它的责任是协助公司的业务上轨道,并防止其资产被转移。
此外,根据法令,当一家公司交由司法管理后,除非债权人提出申请并获得法庭批准,否则它们必须中止对公司的索赔行动。因此,一名市场观察者认为,中航油若交由司法管理,其母公司可能因为失去掌控权,而不愿再资助或协助中国航油重组债务。
较早时表明不接受中国航油债务重组计划的SK能源亚洲,是第一个向法庭申请司法管理的债权人。继三井住友银行(Sumitomo Mitsui)之后,SK能源亚洲上星期也入禀法院,向中国航油及其九名董事追讨至少1435万美元(2340万新元)的赔偿。
SK能源亚洲的发言人昨晚表示:“我们希望有关债务重组的调查工作能更透明。公司较早前起诉中国航油,是为了追回债务;申请让中国航油交由司法管理,则是要求公司在重组债务方面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