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日电 最新一期的《求是》刊载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去年12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文章指出,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文章说,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关心群众利益。这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治本之策。人民群众不仅关心GDP、财政收入以及引来了多少项目,更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保护,收入能否增加,退休了能否领到养老金,下岗了能否再就业,孩子能否入学,毕业了能否找到工作,生病了能否看得起病,外出是否有安全感,利益受到了侵害能否得到公正处理。实现了群众的这些利益,才会得到群众真心实意地支持和拥护,才能说明工作有了政绩,才会有真正的社会稳定。
文章说,促进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要注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要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改革中侵害职工利益、工程建设和工商企业中侵害农民工利益等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并制定防止出现类似问题的制度和办法。注重做好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农民增收、务工农民的管理培训和服务等工作,把中央的政策落到实处。
文章分析指出,做好群众工作,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经常分析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注意了解各阶层人民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有针对性地疏导群众情绪。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是最实际、最及时、最急需的群众工作。要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形成化解矛盾的综合优势。各地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县乡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文章最后分析指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总的目标就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