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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中行建行对上市后潜在风险应有深刻认识

2005年03月02日 09:37

  中新网3月2日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中国银监会"公司治理改革"课题组负责人日前在谈及中行、建行两家试点银行上市的问题时说,两家试点银行特别是银行高层人员要有深刻认识,对于上市后所引发的潜在风险更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针对两家银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方面应坚持的原则,这位负责人说,主要应当包括4个方面:长期持股原则,战略投资者持股一般在银行上市2至3年后才可抛售;优化治理原则,战略投资者应带来先进的公司治理经验,从长期看有利于改善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业务合作原则,战略投资者能够促进业务的高效合作,引进银行急需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解决银行发展的薄弱环节;竞争回避原则,鉴于业务合作难免会涉及部分商业机密,因此战略投资者在相关领域与银行不存在直接竞争。

  这位负责人强调,两家银行还需加紧练好"内功",规范公司治理运作,加强内部管理,为实现真正转制、规范上市做好准备。(记者 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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