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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要求各大电信企业发行低面值的电信卡

2005年02月24日 17:32

  中新网2月24日电 信息产业部今日在下发的一份文件中要求,为方便用户选择和使用,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尽量延长电信卡的有效期、使用期,适当增加电信卡业务的品种,发行低面值的电信卡。

  信息产业部24日下发了《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妥善处理电信卡余额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信息产业部还要求,各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卡类业务时,应当向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保证,不得超出其服务能力发行电信卡。为使用户明明白白消费,各电信业务经营者还应加强电信卡业务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告知用户与电信卡相关的计费、余额转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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