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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废止外来人员管理条例 暂时不取消暂住证

2005年02月23日 08:09

  中新网2月23日电 据京华时报消息,按照北京市立法计划,《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将在3月审议废止。此外,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25项法规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

  据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11项、立法预备项目2项、立法调研项目12项。其中包括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

  据了解,《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是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4月14日审议通过的,并于1995年7月15日开始实施。当初立法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加强对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管理。

  按照既定计划,该条例将在今年3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废止。

  条例与平等精神相悖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表示,该条例与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进城务工平等待遇的精神相悖,这是废止该条例的最重要的原因。该市过去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有很多限制措施,比如要办理务工证、就业证等,这些都不符合平等精神。

  暂住证制度暂不取消

  周继东介绍说,该条例的废止只是意味着该条例中大部分条例没有保留的意义,不再实施。但有些内容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就要继续依据国家有关立法来实施。比如外地来京人员须办理暂住证问题,还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相关内容,都要继续依照国家法规,而不会随着该市一个条例的废止而停止实施。

  周继东还表示,条例的部分内容已经不再执行了。因为条例中大多规定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相符,许可法贯彻实施后,条例中的许可事项不符合许可法的都予以废止了。该市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和取消了涉及来京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限制、收费和歧视性政策的许可事项。比如现在在劳动用工上的岗位限制和服务管理费已经取消了,外来人口租住房屋的治安许可及相应的政府规章也已被废止。

  将重新审视人口压力

  就该条例废止后,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管理是否会陷入一个真空这一问题,周继东说,北京市对外来人口管理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外来人口的增多必然带来对环境资源的压力,并加剧水、电、气、热、煤等能源的紧张。对此,政府将不再使用原来的管理模式和思路,会重新审视并研究解决方案。

  应尊重外来务工人员

  周继东认为,北京作为开放的都市,就要以人为本,体现首都开放的形象,无论对内对外都应一视同仁,要体现对外来人员的尊重。从立法上,外来人员也应与北京市民有相同的政策和法规,不能有人为的区分。(于心欣)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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