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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4074份违法药品广告

2005年02月22日 08:47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公布了2004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其中出现违法药品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有193个品种,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镇赉药厂生产的石斛夜光丸(广告中标示名称:同仁复明丸)以92次位居“榜首”。

  此次公布的是2004年11月至12月依法查处的4074份违法药品广告,其中包括未经审批刊播的、使用过期失效文号的、伪造冒用批准文号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禁止广告宣传的品种进行宣传的药品广告4074份。陕西摩美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徳安牌参阳胶囊、西藏聂拉木藏药厂生产的十五味龙胆花丸(广告中标示名称:圌除根)、邯郸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耳聋丸、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宁片(广告中标示名称:润芯王)、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抗骨增生片等品种广告违法次数不少于60次。

  另外,北京京铁华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根痛平颗粒、北京协和瑞草天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罗布麻茶、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斑蝥胶囊等、北京天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维参锌胶囊、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左炔诺孕酮片(毓婷)、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的金水鲜胶囊此次也“榜上有名”。(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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