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京都议定书》于2月16日正式生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中国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谈判代表团团长刘江说:“议定书的生效和有效实施,标志着人类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据刘江介绍,作为一个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采取了7项积极的应对措施:
第一,组建了国家气候变化协调机构。
第二,积极参加了有关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
第三,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如制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发展优质能源,努力改善能源结构;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支持在农村和边远地区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
第四,认真履行在公约下承担的具体义务。
第五,开展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
第六,开展关于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
第七,为实施议定书做好准备。(朱剑红)